2008/07/04

新書-還好,我們生了兩個孩子

每晚九點左右,開始準備一起幫凱凱洗澡→餵奶→凱凱睡覺,這是我們每天的例行公事:
最近一兩個月,常被追殺要文章,身心俱疲,因此通常凱凱喝奶時,我也會一同躺在床上陪Judy「小聲」的聊天,也經常跟著凱凱一起睡覺,甚至比他還早睡著,然後一覺到天亮~Judy每天24小時照顧凱凱,箇中甘苦只要照顧過小嬰兒的都知道。

昨晚下班後,我拖著疲勞的身軀回到家,Judy煮了我愛吃的肉羹飯,加上簡單的一盤燙青菜,我心裡很滿足這樣幸福的生活,這也反映在我日漸擴大的腰圍~當照例準備幫凱凱洗澡時,Judy以疲憊的眼神看著充滿倦容的我說:這麼累你還會想生第二個?......
我想,這是很多新手爸爸媽媽在擁有第一個小孩後,頭一兩年常會出現的對話。以往,我常跟Judy說,我認為一個家庭有兩個小孩才是較完整家庭結構,只有一個小孩,是沒有伴的,小孩需要兄弟姊妹。但老實說,我現在卻不敢強烈要求要生第二個,理由很簡單,每天看著疲累的Judy,心裡滿是不捨,雖然我也常一起分攤家事,但總比不上Judy24小時待命。現在她只要能有好好享受吃一隻冰棒的時間,都覺得很開心~此外,凱凱出生後,我連對柚子他們的照顧也只剩下照顧基本飲食、清貓沙,跟牠們玩的時間就像過三節一樣的少有,我也不敢想像若有了第二個小孩後,時間會怎麼被蠶食鯨吞。

然而今天,在汪培珽的部落格,看到她今年的新書『還好,我們生了兩個孩子』,以及部分的摘錄文章,更讓我確定,無論多麼辛苦,都應該要給凱凱一個弟弟或妹妹。但即便如此,我想,這是我要面對的課題,因為我必須學會如何分攤更多家事,在精神、生理、時間上全力支持Judy,讓她不會因為第二個小孩的誕生而產生雙倍的勞累~在做好面對這個課題的準備之前,我是不忍也不捨開口要求再生一個~

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

▼ 內文摘錄1:還好,我們生了兩個孩子

因為孩子太小,父母很容易就誤會一件事——以為孩子有父母的陪伴就足夠。
您根本不知道,孩子多需要手足。
我,也不知道。

——直到姊姊七歲,弟弟五歲時。

我說過,我是那種糊里糊塗、沒想太多就生了兩個孩子的媽媽。當孩子還小時,我哪裡有機會想到「孩子需要手足」這麼不切實際的問題呢?只要孩子有半天不吵嘴、不爭寵,給我安靜的片刻,我就該吃齋唸阿彌陀佛囉,哪還有閒情逸致去考慮什麼相親相愛、手足之情。

我的兩個孩子年齡差了兩歲半,也就是說,當第一個孩子快兩歲時,我就懷了第二個孩子。可是在當時,我能從生活中深深切切地體會到「孩子需要伴」嗎?

完全不會。

因為孩子太小,父母很容易就誤會一件事——以為孩子有父母的陪伴就足夠。

這種以為,就是整件事情最可怕的地方。因為對這個年紀的孩子來說,父母就是他們的天和地;早上起床要媽媽,晚上睡覺要媽媽,好像世界上的其他東西通通不重要,只要有媽媽就好。不過,這也是事實啦!

但是,等您一旦體認到「孩子需要伴」這件事時,即使只有一絲絲的察覺,通常生第二個孩子的最好時機都已經過了。過了還不打緊,不是說「亡羊補牢,猶未晚已」嗎?可是再加上我之前所說的,現代人生活步調太緊湊、還有得過且過的生活方式,這樣耗下去,拖到羊都跑光了,牢也不用補了啦。

◎ ◎ ◎

第二個孩子出生的頭一年,對老大來說,老二還只是個只能看不能陪他玩的樣板戲,連吵個架都不行,只能稱之為「心靈上的寄託」。所以嚴格來說,在老大四歲以前,您都可能誤以為,有沒有手足,不一定那麼重要。

剛成家時,我們為了生活,總是忙得焦頭爛額,根本無暇想些眼前看不到的問題,日子就一天一天過去了。

直到姊姊大約七歲,弟弟快五歲的某一天下午,我原本打算小睡一場午覺,沒想到那天實在太累,一睡兩個小時根本起不來。但是,做媽媽的就是即使睡著了,心都還繫在孩子身上。從頭到尾,我都隱約聽見兩個小鬼,在外面吱吱喳喳地說個不停;一會兒聲音出現在姊姊房間,一會兒兩人又到了客廳,一會兒兩人隔了老遠還在喊話。您如果不是親身經歷,絕對無法想像,這麼小的孩子,怎麼會有這麼多話可說呢?好似時間如果沒有盡頭,兩人的對話一定可以直到海枯石爛,仍不休止。

自此以後,孩子愈來愈大,我就愈來愈發現到,姊弟倆在生活中的互相依賴性,或是說互相需要性有多麼高!甚至高到超乎大人的想像很多、很多。

下雨天,不出門,兩人可以從早玩到晚。

大晴天,去散步,爸爸媽媽聊大人的天,姊姊弟弟聊小孩的天。

有一天,搬家後的大採購,我和先生逛得不亦樂乎,孩子其實已經無聊到快陣亡了。突然,我們轉進一家大型電器行,剛好影音室正播放著電影《鐵達尼號》。他們早已從書上知道這個故事,但是活生生地用人演出來(平時不看電視的孩子,這時根本就像是到了迪士尼樂園),即使只看到前後短短二十分鐘的片段,姊弟倆也興奮不已。走出電器行之際,我與先生繼續行程,只見他們倆彷彿吃了大力仙丹,開始你一言我一語地討論之後的劇情,甚至編起了各種不同故事發展的搞笑版本,一會兒傑克跌得狗吃屎,一會兒蘿絲差點掉進水裡,剩下的行程裡,兩人樂得不得了……

先生跟我一樣愛孩子,但整日忙著工作的他,如果當初我只準備生一個孩子,他大概也不會有什麼意見的。

多年前的某天傍晚,全家晚飯後在台大校園散步,看著姊弟倆在前面殷切對話的小小背影,不習於表露情感的中國爸爸,竟然用一種像是差點被捷運門夾到,才在最後半秒內衝進車廂的「好險」心態,呼了一口氣,說道:

「還好,我們生了兩個孩子。」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▼ 內文摘錄2:手足能給的,你不能

我們沒有另一半,就覺得孤獨寂寞。既然如此,為什麼孩子可以沒有手足呢?

為什麼稱為「手足之情」?意思很明顯,人不能沒有手和腳。

所以這樣的感情,可不可以沒有呢?雖然這是古人造的詞,現代人可以暫時不要相信;但話又說回來,手足之情已經有了幾千年的歷史驗證。而我們這一代的父母,不過是幾千年來第一代讓家中孩子沒有手足的實驗者。結果將會如何?不待別人開口,時間會告訴您答案。

每一家都有三個孩子

就反觀我們自己這一代吧!隨便找幾個身邊的朋友市調一下就知道——

我自己有一個哥哥一個弟弟,朋友淑英有一個哥哥一個姊姊一個弟弟,淑華有兩個哥哥,碧娟有一個姊姊一個哥哥,采華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……如果您不去親自問問看,一定不能相信這個事實:每個朋友的家裡,都至少有三個孩子。周遭朋友的原生家庭是只有兩個孩子的,我一個也找不著。

您可以不相信古人造詞,也可以不要相信我的例子。但是,請大家都去問問身邊的朋友吧,我相信光是我的市調,就足以代表上一代家庭的孩子數目——平均值絕對在三以上,而且我們都還不是住在鄉下。

因此,可以再下一個結論:我們這一代,是在不缺乏手足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。

因為不缺,像是與生俱來的東西,就沒人關心它的重要性。有記憶以來,兄弟姊妹就存在我們的四周;況且我們這一代的童年,除了手足,還有跑出家門就可以一起玩耍的鄰居小孩子。在完全不缺玩伴的情形下,我們當然不能切身體會,「沒有手足」是什麼光景。

再給自己一個場景,想像一下:如果我們從兒時有記憶以來,到成家立業之前的這段時間——「家裡只有爸爸媽媽和我自己。」

請再多給自己十分鐘,繼續假想下去——除非出門找朋友、或是請朋友來家裡玩,其他時間裡,「家裡只有爸爸媽媽和我」或是「家裡只有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和我」。

這是不是您自己也能接受的成長環境、童年時光呢?

答案在每個人的心中,我無法代您回答。

我們都需要有人作伴的感覺

先生的工作非常繁忙,每天下班回到家,大多已接近孩子的上床時間,有時做太太的也未必能相聊幾句,就要關燈睡覺了。早上起床,匆匆一瞥,又分道揚鑣,各自奮鬥去了。

千萬別說,這短暫的時間可有可無,我和孩子,每天都很期待爸爸進家門的那一刻。即使媽媽已經在房間裡哄孩子睡覺,即使爸爸也只是例行公事地洗他的澡、吃他的飯;但是,媽媽知道爸爸回家了,心裡更踏實,這是感覺。

如果——一切生活條件都沒有改變,媽媽衣食無缺、孩子健康長大;媽媽每天柴米油鹽、孩子每天上學讀書,大家不愁吃穿直到永遠。

可是——爸爸不會每天回家,甚至每年只能回家一次;或是再將假設變得更嚴苛——爸爸永遠不能回家。(聽起來怪不吉利的,就說離婚好了。)

沒有了爸爸的媽媽,即使衣食無缺,日子還踏實得起來嗎?別以為我是那種沒有先生就活不下去的太太,其實我的假設,就算角色對調,依然成立。

我們沒有另一半,就覺得孤獨寂寞。

既然如此,為什麼孩子可以沒有手足呢?我們根本不用想什麼「手足可以一輩子互相照顧和扶持」的大道理;即使手足的情分只存在於童年好了,童年只有短短十幾載,但是,重要與否?

當然。

父母別害怕改變,只是勇敢地踏出一小步而已啦!

多生個孩子罷了,沒什麼大不了。

大人的想法只要轉個小彎,就改變了孩子的童年。

孩子是同輩,我們是長輩

或許您會說,「孩子雖然沒有手足,可是他有爸爸和媽媽的全心陪伴啊!」

就如前例假設——雖然媽媽少了爸爸,可是有孩子啊,為什麼有了孩子,媽媽還是覺得不夠呢?

孩子光有父母的陪伴,是不夠的。孩子還需要手足。就好像我們還需要另一半。

您能陪孩子玩伴家家酒嗎?

您能陪孩子跑來跑去、玩鬼捉人嗎?

您能陪孩子玩大富翁、陸軍棋、跳棋、西洋棋嗎?

您能陪孩子玩水槍射人、倒地裝死嗎?

您能陪孩子玩得客廳一團亂,而不歇斯底里地喊「收玩具」嗎?

您能陪孩子一起捉金龜子嗎?

您能陪孩子一起跳房子嗎?

您能陪孩子一起嘻嘻地傻笑嗎?

唉呀!竟然有父母告訴我,這些他都能做到耶!

我就認識一位獨生女的爸爸,在全家人都呼呼午睡的情況下,獨自在客廳裡陪孩子玩辦家家。

孩子小的時候,可能還不懂;等一天天大了,他們會發現,原來大人根本不喜歡玩這些東西。

即使您問我,孩子年齡差了六歲,不太容易一起玩耶?

可是,他們是同輩,我們是長輩。

光是一個同輩的眼神,我——就沒有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▼ 內文摘錄3:父母最不可以做的一件事

在挑撥下長大的孩子,感情要好,只能靠老天幫忙。

這件事,現代父母,沒人不懂;簡單明瞭,不需要解釋。只要有「同理心」的人都應該知道,萬萬不可以做。可是,有多少父母明瞭,不做這件事對手足感情的重要性嗎?

我不做。我打死不做。盛怒之下不做,氣急敗壞不做,無可奈何不做,無計可施也不做。反正我知道,我不能做。

孩子已經超過十歲了,我一次也沒做過。

「不要再包尿布了,你看姊姊都自己上廁所。」三歲時……

「不要這麼愛哭,你看妹妹都好勇敢。」五歲時……

「不要這麼膽小,你看弟弟都自己睡覺。」七歲時……

「你的字怎麼像鬼畫符,你哥哥參加書法比賽得獎耶!」八歲時……

「你為什麼不好好讀書?看姊姊成績多好!」十歲時……

「你怎麼光看電視不運動?你弟弟是籃球校隊呢!」十二歲時……

還需要我繼續說下去嗎?這些其實都只是基本句型,每句後面如果再加上「羞羞臉」「愛哭鬼」「長不大」「真丟臉」「沒出息」……是不是聽來也很耳熟呢。

最近才聽到一位事業有成但未婚的好友說,「她的媽媽竟然跟她說:『女孩子事業做得這麼好有什麼用,還不如學姊姊生三個孩子。』」我聽了只有無言以對,還能說什麼呢。

這些拿手足之間做比較的話,我們可能從小聽到大,雖然厭惡卻又無可奈何。

但更可怕的是——自己可能又擺脫不了宿命的糾纏,不自覺地再從自己的嘴巴裡冒出這樣的話,一代一代傳下去……

我常常有這樣的想法: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,是會遺傳的。今天如果我會用這種方式對待我的孩子,回頭想想,自己是不是也曾經被以同樣的方式對待過呢。

但是,這不是做父母可以拿來搪塞的藉口。

擺脫不良宿命循環的最有效方式,就是要很有自覺地起來「對抗自己」。明知是不好的教育方式,就不要以「我也是這樣長大的」當成因循苟且的藉口。

如果您說:「用手足做榜樣,有何不可?」

可是我說:榜樣,必須是發自內心的嚮往。父母想拿手足來激勵孩子,這些話透露出來的意味根本無關乎榜樣,而只是父母當下的批評、貶低和毀損,甚至只是出氣。

如果只是單純的批評,應該是對事不對人。如果我們只保留這種句型的前半段,將後面比較性的字眼拿掉,雖然我也不是很贊成,但至少破壞手足感情的殺傷力就不見了。這種拿手足當比較的批評,真的是造成手足不睦的最大潛在兇手。

◎ ◎ ◎

說到這裡,如果您還是無法體會不要這樣對孩子說話的重要性,試試將心比心看看囉:

「爸爸,你每個月賺多少錢,你看王小明的爸爸都開賓士車。」

「媽媽,學校營養午餐真好吃,比妳做的便當好吃多了。」

「先生,早點下班回家,張忠謀不用上班也賺得比你多。」

「太太,少吃一點,你看隔壁太太的身材多妖嬌。」

其實,這裡一樣可以將其後比較性的字眼拿掉,就是最正常不過的對話,也並無不妥。然而一旦加入了比較,對事情不但沒有幫助,還有你看不到也摸不著的嚴重反效果出現。

我們家姊姊水性極好,五歲就可以往三米深的泳池向下跳,再自己游回岸邊;弟弟,快七歲了,連洗澡水沖到頭上都要哇哇叫上半天。我們家弟弟從小自己睡一個房間,不哭不鬧,燈關得全黑也不吭一聲;姊姊八歲了,只差沒開探照燈睡覺,卻還常常半夜貓哭耗子喊叫的找媽媽。

這時我情急之下,什麼不該說的話都可能說。但脫口而出的絕不會是「你看姊姊如何如何」、「你看弟弟如何如何」。

孩子是多麼清楚明白的動物啊!姊姊如何,弟弟會不知道嗎?弟弟如何,姊姊會不清楚嗎?還等得到父母來多嘴?說了也是白說的話,為什麼父母不能忍住不說呢?甚至,手足之間原本就存在的模仿和榜樣,反而就被父母這麼一說給搞砸了。

別只怪手足感情不睦。在挑撥下長大的孩子,感情要好,只能靠老天幫忙。看看自己生活周遭的例子就該明瞭,多少弟弟在哥哥成就的陰影下掙扎,多少孩子在父母的偏愛下喘息。父母種種「恨鐵不成鋼」的心態反映在言語上,不僅可能傷了手足感情,更可能傷了孩子的心。

勇敢、不哭、字寫整齊、好好讀書、多運動……父母要表達的東西,愈單純愈好,不要把別人牽扯進來。哪個孩子不想贏得父母的心呢!別拿兄弟姊妹當武器來批評孩子,就是讓「兄弟不鬩牆」的第一個基本功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▼ 內文摘錄4:老大不必讓老二

如果只是一面倒地認為「大的讓小的」天經地義,久而久之,老大就不會心甘情願地讓老二。

「你是哥哥,你要讓弟弟啊。」

「你是姊姊,為什麼讓妹妹哭呢。」

每次聽到類似的話,心裡就覺得很不對勁。

事情只分對錯,怎麼會用年紀的大小來分呢?

可能是「孔融讓梨」的故事太有名吧。可是父母別搞錯了,那是小的孩子讓大的孩子的故事呢,不是大讓小喲。

「姊姊要讓弟弟哦!」不管是勸解、威脅、利誘、壓迫,用任何語氣說都一樣。這樣的話,從來不曾從我的嘴裡吐出。從前不會,以後不會。因為,在我心裡,一點也不認為——大的要讓小的。

當手足起了爭執時,父母通常想的可能是:「小的孩子還不懂事嘛!」

請問,多小叫做「還不懂事」?三個月,手足根本還不可能有交集。八個月呢?如果八個月的嬰兒爬過去搗亂姊姊的玩具,當場也要「訓斥」小嬰兒一番——至少要對著小嬰兒說「不可以,不可以搗亂姊姊」。這也是心理戰,這樣老大才會服氣。因為在孩子心中,規矩和道理是不分年齡的。

試想,當手足的一方還是真正不懂事的嬰兒時,是不會有爭執出現的。當手足開始出現爭執,不管事情有多麼細微,可能是「一歲的弟弟搶下三歲哥哥手中的玩具」,或是「兩歲妹妹抓四歲姊姊的頭髮」……也不管小的一方有多小,「小的還不懂事,大的要讓他」,已經不是父母能拿來處理手足紛爭的藉口了。

請想想我們自己,有多少時候,根本是不知道要如何解決手足之間的吵架或爭執,或是根本不想花心思處理,於是——「大的要讓小的」,就變成父母的萬靈丹。

萬靈丹真是好用,一句話就解決了全部的事情。但是,在教養孩子的路上,往往最有效的萬靈丹都是毒藥。等到察覺中毒太深了,連「金庸」都無法幫你找到解藥。

從我們家姊姊和弟弟發生爭執的第一天開始,如果需要媽媽仲裁,我只管對錯,年紀大小從來就不是我的考慮方向。

說實在的,我實在想不起來任何一件弟弟搶姊姊的玩具、或抓她頭髮的小欺大「案例」。只記得有一回,聽到姊姊大哭,我衝進房間一看,不知是誰隨意用黏土做的長頸鹿的頭,硬生生地被弟弟拔掉了。其實那並不是姊姊的東西,弟弟也沒想到姊姊會這麼傷心,但是「頭不見了」,的確是會讓小孩子難過的事。這個時候,弟弟可能小到連話都還不會說呢!可是,「他還小,不懂事」的話,不會從我嘴裡說出來。我一面安慰姊姊,一面「訓斥」弟弟:「不是你的東西,要先問媽媽。」

還有一回,又是姊姊大哭,我又衝進房間,(媽媽不需要特意做運動,每天衝來衝去就夠了。)只見姊姊摔倒在地,原來是姊姊要站上一個小凳子,結果弟弟也要,在姊姊正站上去的同一時間,弟弟伸手去拿凳子。「他還小,不懂事」的話,我還是不會說。我又是一面安慰姊姊,一面訓斥弟弟,「下次要小心,不要讓別人跌倒。」

其實,孩子最在意的是:父母處理事情公不公平。如果只是一面倒地認為「大的讓小的」天經地義,久而久之,老大就不會心甘情願地讓老二。「只要讓我逮到機會,我一定要報仇。」這就是人性。

常常見著手足同時「看上」一件玩具(請注意看看,通常,都是小的先去跟大的搶),父母總是愛說這一句:「先讓妹妹玩一下,她比較小。」「先讓弟弟玩一下,他比較不懂事。」

這不只是不公平,而且三兩下,小的孩子也馬上學會一件事︰這是欺負哥哥或姊姊的好招。於是,手足之爭就沒完沒了。

「玩具誰先拿到誰先玩,玩完了才輪到下一個人。」這麼簡單的道理,跟年紀大小有什麼關係呢?規矩訂得清楚明白,保證父母以後高枕無憂。

(高枕無憂?不要相信我的鬼話。孩子離家前,是不可能有這四個字出現的。離家後?嗯,小心,可能還會有信用卡公司打電話來請您幫他還卡債喲。)

節錄自『還好,我們生了兩個孩子』

2008/07/03

離婚協議書(轉載文章)

最近從朋友的部落格中看到這篇網路轉載文章,深深感受到夫妻之間溝通的重要性。
夫妻不只要互相體諒、支援,還要有良好的互動,否則,再好的感情基礎總有一天會被磨光!
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 -
離婚協議書(轉載文章)

嫁給這個男人五年了,我不知道我是否還愛他?

記得剛新婚的時候,早晨時必定會在他懷抱中醒來,我總是紅著臉不敢說一聲早,怕嘴裡的口氣弄皺了他的眉;漱口杯與牙刷堅持要和他用同款不同色,擺在一起看才有夫妻的感覺;我會幫他打點上班的衣物,什麼襯衫配什麼領帶,經過我的審美才准他穿上身。

起了床到餐桌上,為了他的健康,我每天變換不同花樣的早餐,晴朗的天可能是培根蛋加上烤土司;有些下雨的話,或許來點小米粥搭醬瓜鹹蛋;要是陰天,不如就吃些外頭的燒餅油條和豆漿....

招式用到我變不出新把戲,可是我樂此不疲。

除了當一個賢慧的妻子,我亦毫不掩飾對他的熱情,「我愛你」是每天恭送他出門上班一定說的話,然後附加一個親密的吻,即使他大多時候只是淺淺一笑,也足夠我高興個老半天。

但是,五年過去了。我相信還不到癢的時候,可是,到底是什麼改變了我和他的互動?早晨起床,他的位置往往已空蕩,只能由皺褶的床單證實他確實存在過,即使他偶爾睡過了頭或者小賴一下床,也絕對是急急忙忙由床上跳起來,匆忙的梳洗著衣。

我已經快忘了被他擁抱迎接朝陽的感覺。

盥洗室裡的漱口杯,在幾年前被打破一只後,再也找不到一模一樣的,而另一只因為掉到馬桶裡,所以也換了新的;五年內,牙刷已換了不知幾支,甚至有時我們睡迷糊了,還會用上同一支,什麼口氣的問題都不需要掩飾了。是否一樣顏色,一樣款式,他說這些根本不重要。

因此,洗手台上hello kitty和小叮噹圖樣的兩只漱口杯左右對峙,小叮噹的杯裡插著一支綠色牙刷,是我的;hello kitty則是空的,因為他前一陣子已改用電動牙刷,擺在架子上。

分屬兩個不同故事的漱口杯,以及位於兩個不同位置的牙刷,彷彿在嘲諷我們的夫妻關係,漸行漸遠。

因為他出門的時間早,打點他的衣著已經不再是我的事,他自己會搞定。

早餐?很久沒有一起吃了,我同樣不必費盡心思去想菜單、查食譜,反正沒人賞光。更不用說「我愛你」這句話,還有熱情早安吻,他無福消受,而且現在說起來也有些矯情了。

仔細想想,五年來,他沒有說過一次「我愛你」,一次也沒有。

我和他相聚的時間,嚴格上來說是從晚上七點開始,也就是他下班回來之後。如果他加班的話,那時間可能要延到十點、十一點。

剛結婚的時候,我為了他去學烹飪「要抓住男人的心,先抓住他的胃」我深信這個鐵律。

所以,一些餐館名菜常出現在我們餐桌上,宮保雞丁、五更腸旺、蔥油雞、東坡肉....見他吃得高興,我也開懷,雖然不全是我愛吃的,但是,他愛吃就好。

飯後,我們會依偎在沙發上看電視,我陪他看新聞,聽他評論國政、批判社情;他陪我看八點檔,聽我調侃劇情、大哭大笑。所以我知道行政院長、立法院長是什麼人,他也知道當紅的李世民是誰演的。

我沒有料到的是,五年的時間可以改變這一切。

烹飪班我可以說是半途而廢,不知道從哪天起,他開始干涉我做菜的方法,宮保雞丁他不喜歡太多辣椒,五更腸旺他開始抵制,蔥油雞叫我別淋油,連滷東坡肉要放多少醬油,他都有話說。

我做的菜漸漸變得簡單,烹飪班也不想去了,有時候一盤炒青菜、貢丸湯和皮蛋豆腐就打發掉他,他反而沒什麼意見。

我想,我抓不住他的胃。

隨著他加班次數的增加,我們甚少在一起看電視了,除了現任總統是陳水扁,我對於國家大事可說一無所知;而他,問都不用問,台灣霹靂火的男主角是誰他絕對不可能知道。

夫妻之間開始言不及義,他對我說的話,大多都是「不用等我」、「早點睡」,我跟他說的話,也幾乎是「你回來了」、「菜在電鍋熱著」。

我們沒有相同的話題,沒有相同的興趣,除了「夫妻」名義上的聯繫,我們的交流空泛的可憐,比普通朋友還不如。

多可笑的夫妻關係,不是嗎?

婚前,我們曾描繪著未來的願景,他說要生兩個孩子,先男後女,哥哥可以保護妹妹;我卻認為應該先享受一段兩人生活,生孩子的時情倒不急於一時,只是我不想壞了他的興致,並沒有說出口。

婚後一陣子,他很積極的和我「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」,他想要孩子,從他不戴保險套的行為可以看得出來,可是我還不想要,又怕他不高興,於是我背著他吃避孕藥。

猶記那時,他還興沖沖的帶我到醫院探視一名女性朋友,她剛生完一個四千兩百公克的巨嬰,神色萎糜的躺在病床上。我忘不了他隔著一塊玻璃看新生娃娃時,眼中綻放的神采,可是我更忘不了,那位女性朋友用著虛弱的語氣告訴我,她整整痛了一天一夜,才求醫生由自然產改為剖腹產。

我更不敢生小孩了。

五年後的今天,他似乎已經放棄生小孩這回事,畢竟只有他一頭熱是沒用的。

可是,待在他上班之後空洞的房子裡,我突然覺得生個孩子也不錯,至少屋子裡會熱鬧點,我的寂寞,也會少一點。

他早就在數年前就開始用保險套了,我不清楚是什麼讓他改變心意,不過這也鬆了我一口氣,我對避孕藥似乎過敏,不論換什麼牌子最後都落得一個水腫的下場。

我猜他六百多度的近視加閃光,應該看不出我水腫前和水腫後有什不一樣,重點是,他的保險套解決了我一個大麻煩,同時又帶來另一個新煩惱。我現在想要一個孩子了,他卻似乎不想,我不知怎麼跟他開口。

更別提他頻繁的加班,晚上常累得倒頭就睡,如果我再開這個口,似乎變相增加他的壓力。兩個人之間,已經夠低潮了,不需要再增加一個會引起衝突的話題。

在我們戀愛的時候,他很喜歡帶我到淡水,坐在河堤旁看落日,沿著碼頭走一遭,可以吃到不同口味的各式小吃。淡水的海產頗富盛名,他似乎是隻識途老馬,總知道哪家是最道地的。

有時候,他帶著我坐渡輪到對岸的八里,那裡熱鬧的只有一條路,賣的全是孔雀蛤,兩個人可以吃掉一大盤,還覺得意猶未盡。

他也會和我騎雙人腳踏車沿著淡水老街騎到淡海,再由淡海騎回來,沿路的風景不算十分迷人,但有種質樸的味道,兼之海風鹹鹹的打在臉上,我很享受這種氣氛。當然,坐在腳踏車後座的我三天打漁兩天曬網,心情好的時候才踩兩下,他明知我偷懶,還是賣力的踩。

我很懷念,真的,即使過了五年,那段回憶仍然歷歷在目。

婚後到淡水的次數,除了新婚那一陣子,幾乎屈指可數,近兩、三年更是一次都沒去過。每到假日,他不到中午不會起床,我見他這麼疲倦,當然也不會煩他帶我到處走走。

假日照理說,我和他應該可以有些交集,可是他累,我只能自己找事做,和在上班工作的朋友出門逛逛街,聊聊是非,也順便埋怨一下他。

至於在家睡覺的他,午、晚飯,自己解決吧!

他不知道,在前幾個月,我耐不住無聊,自個兒坐捷運到了淡水。果然,太久沒有去了,那裡已經變成一個我完全不認識的地方。河堤旁的小吃攤不見了,全部集中在捷運站附近,過去我和他看夕陽的地方整修成一條長堤,僅供散步。路面變得乾淨整潔固然是好,但是收藏著我和他美好記憶的地方,消失了。

沒有他的帶路,我找不到道地的海產店,找不到好吃的小吃,自己一個人也騎不了雙人單車,但我驚訝的發現,淡水多了一個漁人碼頭,可以坐公車過去。

漁人碼頭,他的腳步沒有踏上過,我先了他一步,這,是沒有他,只有我的經驗。

到了漁人碼頭邊,風景美復美矣,卻有種人工雕砌的做作。我以為花了幾百元搭乘藍色公路可以到對岸八里,就像渡輪一般,但那失了古風的遊艇卻繞了一大圈後又開回原點。

除了顛簸的船身搖得我頭暈目眩,我記不起來什麼美麗的風景,連孔雀蛤也沒撈到一粒。

淡水變了,我和他的回憶,也變了。

某個早上,我特地比他早起,煮了頓睽違已久的豐盛早餐給他。然後,沒有第三者,沒有爭吵。我遞出了離婚協議書。

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那麼震驚的表情,如果那天是愚人節,我想我成功了。

可是,我不會開那般惡劣的玩笑,他知道我是認真的。

他沒有像一般男人一樣,暴跳如雷,開始數落女方的罪狀;也沒有哭哭啼啼,跪下哀求我留下,他只是極力冷靜自己的心緒,默不吭聲的接下協議書,開門,上班,一如往常。

他或許也察覺我們的夫妻關係到了一個瓶頸,也打算仔細考慮離婚的可行性,他近幾年的疏離,我沒有流下一滴眼淚,可是他這天的冷漠,幾乎傾盡我五年的淚水。

我有些後悔,這後悔逐漸蔓延,以心臟為一個起點,通傳至我的頭頂及腳趾。但後悔又如何?不快刀斬亂麻,也只是拖著一個平淡如水的日子,兩個人乾耗。

我不知道自己對他的愛剩多少,更不清楚他對我的愛剩多少。嫁給他之前,我就知道他沈默寡言;嫁給他之後,自以為能改變他的我,並沒有改變他多少。我的愛,還不足以改變他,他的愛,亦不足以為我改變,這大概是關鍵所在。

柴米油鹽醬醋茶會摧毀愛情的甜蜜,我嚐到了,但這卻是用五年換來的教訓。

趁現在,沒有孩子,沒有牽絆,我也不貪圖他什麼,該是離婚最好的時機吧?抖著手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下名的我,到之後他出去幾個小時了,我仍然在發抖。

這是一種未知的惶恐,我,等他給我一個結果。

他冷淡了我五年後,又凌遲了我七天。從離婚協議書交到他手上之後,整整一個星期,他不與我說一句話,也睡了七天的沙發,每天仍然照常上下班,除了更加冷淡,我感覺不到他的喜怒哀樂。

那張協議書,就算扔到垃圾筒裡,還會有觸動垃圾袋的聲音,可是他,一點聲音也沒有,我懷疑他根本不當一回事,一段時間不理會我,只是在看我會不會自己忘了離婚這回事。

我受不了了,他到底要怎麼做?連離婚,也要離得這麼漠然嗎?

然而,七天之後的他,結結實實嚇了我一跳。

一早,我聽到他在客廳起床的聲音,隔著門板聽不真切,我卻一直等不到他出去上班的關門聲。一陣乒乒乓乓的金屬撞擊,取代了他一向安安靜靜的作息,我終於按捺不住起身察看,卻在開門後,聞到了一陣食物的香氣。

「起床了?吃點蛋捲。」他笑著,如新婚時我吻他之後那般淺笑。我心裡狠狠跳了一下,原以為古井不波的情緒,因他久違的體貼而起了絲絲漣漪。

他還是那麼輕易的,可以撩動我的心。

我不清楚他怎麼可以混到九點、十點還不去上班,他接收到我的疑惑,也只是淡然一笑,身上簡單的服裝一點兒上班的氣息都沒有,可能他,也有工作疲乏吧?

也可能....他要宣判了,關於那張離婚協議書。

看他神色自若的樣子,我默默吃著早餐,幻想著等一下他會說的話。他會不會乾脆的就離婚了?還是,在我面前撕了協議書?

不可否認的,我的心,傾向後者。

「我升上經理了。」

他的第一句話,出乎我意料,下一句話,卻馬上進入重點,轟得我措手不及!「工作上的事告一段落,現在要好好處理家裡的事。」工作是排在家庭之前嗎?我苦笑。「工作安頓好,我才能給妳安定的家。」他像在解釋我的疑惑:「所以,告訴我為什麼要離婚?」

他終於問了,臉色變得肅穆。他從來沒有用過這種質疑的口氣與我說話,望著他難得的厲色,我竟一句話也說不出來。

「妳覺得我冷淡妳了嗎?我就知道妳一個人在家老是會胡思亂想!」轉眼,他的態度忽而又變得自嘲,弄得我丈二金剛。

我和他長談了一整天,數個小時的談話,有五分之四的時間我是在哭的,因為我覺得自己犯了一個滔天大錯。可是有些事,沒有那張離婚協議書,我永遠不會知道。

他說,五年來,他確實每天都是抱著我醒來,只是後來他工作忙,起床時間變早,而我仍沈睡著,不知道罷了,有時他還會親親我的臉,看著我貪懶的睡顏,他不忍心叫醒我。

而擺在盥洗室的漱口杯,他根本搞不清楚小叮噹是他的抑或hello kitty才是他的,他以為粉紅色是女孩子的頻色,所以他一直用著小叮噹的嗽口杯。

原來,我們一直在無形間,做著親密的唇齒交流,可憐了hello kitty,擺在那兒沒人用,成了個裝飾品。

早餐,他吃的都是7-11,他承認很想念我做的早餐,可是他不好意思央我每天做給他,他知道我會擠盡腦汁變花樣,他捨不得看我太累。

「我娶妳,是希望妳享福,不是要妳來當女傭的。」從他這句話開始,我便止不住眼淚。

提到他的衣著,他更是笑我的傻,他看得出來我會為他添新衣服,按顏色花樣在櫃裡整整齊齊的分類擺放,而新婚時期我常幫他搭配,久了他也知道我的喜好,什麼領帶配什麼衣服,他是為我而穿。

至於熱情的早安吻,每天他早在我熟睡間給我了,我卻兀自鑽牛角尖,認為他不需要我的吻。

「你為什麼從不說你愛我呢?」我噙著淚水問他。

「我以為妳知道,否則我們為什麼結婚?」他理所當然回答。

是啊,我知道,我一直都知道,不然我不會嫁給他的,可是既然知道,我又何必強求他說出來?女人都是需要一些愛語滋潤的,我想這就是理由,看著我控訴的眼光,我想他也知道理由了。

「妳做的大菜,很好吃,可是那些菜費工夫,也不全是妳喜歡的,所以我寧可妳做些簡單的菜,最好是妳也喜歡吃。」

他一句一句的解釋,又讓我掉了一缸淚水:「妳不喜歡吃辣,因此我要妳少放辣椒;妳不吃內臟,那我也不吃;妳怕胖,所以料理時我希望油加少一點;醬油鹽份高,吃多腎臟負擔大,為了妳我健康著想,調味即可,不必加太多。」

只要是我煮的,他都喜歡,想想每次準備食物給他,他沒有一次不是吃光的,到底為什麼我會覺得抓不住他的胃?所以,我也抓住了他的心嗎?

另一件令我驚訝的事,他真的知道台灣霹靂火的男主角是誰,即使猜得不完全正確。「是劉文聰嗎?還是那個李正賢?晚上在公司加班,同事都會開電視來看,所以我多少也知道一點。」

他撫去我臉上淚痕,笑問:「妳也在看嗎?」「嗯。」我又想哭了,我真是小覷了那個節目的收視率。「當上經理之後會比較少加班,那我們就一起看。」

他說得輕鬆,我卻鼻頭一陣酸楚。

我在意的,其實不是看什麼節目,管他行政院長、立法院長是誰,沒有他在身邊,看什麼都索然無味。我發現只要願意,兩個人什麼事都可以談,連我跟他解釋台灣霹靂火的劇情,一路聊到整容話題,他也聽得津津有味。

是我,是我封閉了自己,以為他不願意聽我說話、不願意對我說話。他心疼我一個人在家裡,聊公司裡的事怕悶壞我,又見我一副不想搭理他的樣子,他每天只能摸摸一鼻子灰。

無論他跟我說什麼,我都是愛聽的,可是我現在才讓他知道,夫妻兩浪費了幾年的時間在這種誤解之間打轉,他活該,我也活該。

「我很少看新聞,都不知道國家最近發生了什麼事。」我這句話出口得有些抱怨。

「好,我以後每天當妳的新聞台。」他溫柔的笑了。

聊到生孩子的事,他先是一陣默然。

「我想生一個孩子。」這時候,我有勇氣說出口了。

「我以為妳不想,剛結婚那一陣子,妳不是一直吃避孕藥?」難得聽到他有些怪罪的語氣。進一步了解之後,我才發現,他一直知道我在吃藥....或許是我哪次把藥隨便擱在化粧台上,被他看到了,他徹底了解我不想要孩子。而他也知道,我吃完藥隔天會有水腫的現象,身子骨纖細的我,一雙腳腫得跟象腿一樣,也只有我這種人的鴕鳥心態才會認為他不會發現。後來我養成習慣將藥好好放在抽屜中,他以為我不再吃,怕身子水腫難受,所以他戴起保險套,說來說去還是為了我。

「妳又水腫了嗎?一直哭個不停,是想把身體裡的水逼出來呀?」他居然敢揶揄我?免不了得到我飽以老拳!他還是想要孩子的,聽完我說想生孩子,他眼下興奮的光芒大大的告訴我這一點。只不過,那抹光芒在閃爍之後隨即斂去,他又正襟危坐的問了我一個問題。

「妳真的想生?」

「想啊,我一個人在家好無聊。」

「只是因為無聊?如果一個人在家無聊,妳想出去學東西、去工作、和朋友去逛街,我不會阻撓妳。」

「你不是也想嗎?」我生氣了,縱然淚眼婆娑沒什麼說服力。

他開始說起那個四千兩百公克的巨嬰,原來那名女性朋友的經驗不僅嚇到我,也嚇到他了。他不希望我生孩子還要受極大的痛苦,什麼剖腹產、自然產,他一點概念也沒有,只知道一定會很痛。

他明白我怕痛,所以他捨棄了生孩子的想法。

「我不管,我要生。」明瞭了他的想法後,我更希望替他生一個孩子,身體裡流著我和他血液的孩子。

「那就生吧!」他悄悄的在我耳邊說了一句令我臉紅的話。

「你這麼有精力?不是上班很累嗎?」我狐疑他話裡的真實性。

經他解釋,我才恍然大悟,就算工作累,他偶爾也有慾望,有時晚上摟著我,又看我睡得香甜,這種看得到吃不到的痛苦,他只能鬱鬱的悶在自己心裡。

面對他的心意,我,真的無言了。

在我像兩顆水蜜桃的雙眼略為消腫後,他催我換衣服,帶我出門。已經好久沒和他一起出遊了,在兩人間的冷淡破冰後,坐在他身邊竟也給我當初戀愛的感覺。

凝望著他專心駕駛的側臉,將他的動作姿態深深刻在心裡,因為我差點忘了,我和他之間還橫著一個問題。

那張離婚協議書。

我要一輩子記住他的模樣,如果他最後仍是簽了名。可是,他應該不會簽吧?否則,他何必和我討論生孩子的事....

「到了。」他停車,我也隨之下車。

海風迎面吹來,是淡水。他也記得這個地方,這個我們記憶珍藏的地方。

「我一直想帶妳來,可是妳假日都和朋友出門,我只好蒙著棉被在家睡覺。」他如此說道。

這是個什麼烏龍?

我體諒他工作累,他體諒我和朋友出門,就這樣,我們錯過了一次又一次的相伴。

「你以後想幹什麼,可以直接說!」我惱火的盯著他。

「妳也是。」他正經八百的回視我,言下之意是要我別五十步笑百步。

說來也好笑,我們一直認為自己是在為對方著想,以自己的方式去體貼對方,這種自以為是卻導致了無數個陰錯陽差,一直到我開始懷疑自己不愛他,他也不愛我了,才驚覺這份愛並不是消逝,而是溶入了生活之中,自然的讓人忘了它的存在。

愛情的表現,可以是黏膩、親熱、奉獻、祝福,甚至是退讓,每個人的方式不同,會導致的結果各異。我的方式是盲目的付出,他的方式是全然的關懷,乍看之下兩個人都沒錯,可是無論什麼方式,中間少了一種叫「溝通」的元素,就容易導致裂痕。我們的婚姻,就是建築在這種缺乏溝通的空中樓閣之上,嫁
給這個男人五年了,我以為我漸漸的不愛他,但只是一番簡單的剖白心意,我對他所有的愛再度復活,甚而轉濃。

女人會因男人長久的冷落而對愛情失望,也可以因男人一句話又對愛情充滿希望....

我....不想和他離婚了!一點兒也不想!

當初硬著頭皮簽下名,或許只是賭氣,只是要他正眼看看我,可是....「那、那張離婚協議書……」我要收回來。

「在公司裡。」他好整以暇地繼續說著:「公司的碎紙機裡。」

這個意思是?

「妳想離婚,等我成為亡夫時再說吧!」

我估量不出他說這句話是不是在開玩笑,不過他又騙到我的淚水。他真的很愛我....即使他沒有說過。我想,如果我堅持離婚,他會放我走的,他捨不得見我難過,就像他見我掉淚又趕快摟住我一樣。

倘若,是他想離婚呢?

恕我自私,我是堅決不會放的,除非等我變成亡妻,同樣因為他捨不得見我難過,我自信可以留住他。

「淡水整個都變了,我都快不認識了。」哄完了我,他連忙帶開話題。

「我來過,我知道有什麼景點。」

「那這次就要靠妳帶路囉。」

是啊,我們可以開創新的回憶,只要有我也有他,什麼時間地點都不成問題。

結婚五年,我又發現了一次愛情。

2008/07/01

「七坐、八爬、九發牙」~凱凱七個月了

沒錯,時光飛逝,凱凱已經七個月了。
長輩說:「七坐、八爬、九發牙」,看來凱凱本著打破傳統,求新求變的精神~從六個月起率先「倒著爬」,總是往屁股的方向移動~最近,已經調整方向,可以往前匐匍前進了。
牙齒還沒長出來,也還坐不穩,不過讓凱凱多爬一段時間也很好,可以促進四肢的協調能力,順便鍛鍊手臂、腳與背部肌肉,維持頭好壯壯!






凱凱:但只要有東西靠著,我還是坐的有模有樣喔


凱凱:阿布(那隻小白熊布偶),你說對不對。


凱凱:爸爸,自由式是這樣對不對?
爸爸:你的左手伸太後面了~不要超過身體喔


凱凱:喔......那這樣呢?
爸爸:恩,對,就是這樣~有進步喔


凱凱:看我的姿勢,就知道爬得很快喔


深情眼眸的凱凱,與阿布


凱凱:玩具,我要找我的玩具


凱凱:原來在這兒啊


凱凱:世上最遠的距離莫過於此,就差一步,怎麼就是勾不到~


凱凱:我來想想有沒有什麼好辦法~


凱凱:想到都口渴了,先喝水再說吧~
爸爸:誰叫你一直流口水的~


凱凱:ㄟ?這水有加味?


凱凱:不管了,先喝再說。